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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家长书(社会实践、伙食费)
发布时间:2018-12-07   点击:   来源:原创   作者:刘诗思


告家长书
尊敬的家长:
      开学已近两个月,根据新北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文件精神,本着自愿的原则,学校商量决定于10月29日-11月5日收取本学期的社会实践活动费和伙食费,伙食费可以一次性缴,也可以选择按月缴。收费标准如下:
项目月份天数金额(元)备注
一、二、三年级
    (单价:8元)
四、五、六年级
    (单价:8.5元)

    食
    费
9月份21168.0 178.5
10月份17136.0 144.5 已减去外出实践活动一天
11月份22176.0 187.0
12月份21168.0 178.5
1月份15120.0 127.5 一月份暂收15天
本学期收伙食费96768.0 816.0
社会实践活动费80元
合    84889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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